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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气象工作概况
十堰市气象局始建于1966年,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湖北省气象局领导为主。承担全市气象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主要履行气象综合观测、气象预报、气象防灾减灾以及公共气象服务、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服务管理职能。十堰市气象局辖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等6个县(市、区)气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管理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等4个职能科室。下设十堰市气象台、十堰天气雷达站、十堰市气象服务中心、十堰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十堰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十堰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办公室、十堰市防雷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
福利待遇
十堰市气象局及各县级气象局均为新入职毕业生提供过渡住房和职工食堂,提供有力的生活保障。新入职毕业生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享受货币化住房补贴政策,享受工会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 0719-8678176 13872803693